摘 要:建筑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系统是由财务人员控制系统、财务制度控制系统、财务目标控制系统和财务信息控制系统等构建成的有机整体。要想最大程度的实现企业的管理职能,就必须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财务控制体系,为集团创造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机制环境,保证财务控制的高效、及时、完整、良好的运行, 使各项功能发挥最充分的作用。 关键词: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体系;构建 1 财务人员控制系统 提高企业集团控制效率的有效途径是通过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控制,加强财务监控,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控制通常可采取四种方式: 1.1 委派制 企业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总监,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等均在母公司,费用由子公司列支。被委派的财务总监,应组织和监控子公司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参与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 1.2 指导制 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由子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母公司只能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影响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产生。同时,母公司财务部门只能对子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业务上的指导,无权对子公司财务部门发布命令。此方式的弊端在于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 1.3 监督制 子公司在决定自身财务部门的设置上有很大的自主权,母公司基本上不干预。但母公司向子公司派出财务总监或财务监事,负责监督子公司的财务活动。 1.4 集中制 在企业集团中,各子公司财务主管由母公司选派,向母公司负责;财务部门相对独立于各子公司,其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等均体现在母公司。以某企业集团(厦门国贸)为例,其财务人员集中办公,不下放到各子公司。财务部门不是按不同的子公司来设置科室,而是按财务职责的合理分工来设置,分为结算科、会计科和财务科。这种设置方法使母子公司财务有机地融合为一体,使母公司能及时掌握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 2 财务制度控制系统 以财务权力和责任为核心的内部财务制度是企业集团公司开展财务活动的行为准则,建立统一财务会计制度,也是企业集团公司实行科学财务控制的前提条件。 企业集团公司内部各层次的财务制度均应重点突出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决策机构(董事会)、执行机构(经理层)和财务管理部门四层次的财务权限和责任,包括他们各自在筹资决策、投资决策、收益分配决策等各项财务活动中的权限和责任,以实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化和程序化。 3 财务目标控制系统 建立自上而下的财务目标控制系统,是实现企业集团公司整体财务规划的科学保证。通过建立财务目标评价系统,可以全面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财务管理内容。具体包括: 3.1 财务目标评价系统 (1)实行预算控制,建立财务信息网络系统。企业集团公司可根据子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规模以及公司成本控制的特性进行预算控制:预算的编制采用从下到上的方法,这样既考虑了子公司的意见,照顾了子公司的利益,又有利于企业集团公司审视子公司的经营活动。预算给每个子公司以明确的经营管理目标和各方的责权关系,便于子公司进行自我控制、评价、调整。通过建立大型计算机网络系统,将下属子公司的资金流转和预算执行情况都集中在计算机网络上,母公司的财务主管可以随时调用、查询任何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全面控制各个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减少子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制止子公司的资产流失。 (2)构建子公司的考核指标体系。企业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最终目标是获取盈利。子公司在获得运用企业集团公司投入的资本金进行经营活动的权利后,不但要确保资本金的安全和完整,还必须做到盈利,完成企业集团公司下达的投资回报指标。 3.2 资金控制系统 资金控制系统包括现金控制系统、筹资控制系统和投资控制系统等内容。 (1)现金控制系统。对大中型企业集团而言,设立内部银行是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实施现金控制的有效手段。在内部银行制度下,每个受控的子公司都在内部银行开设账户,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切交易,通过内部银行办理结算,以监督资金流向。各子公司只保留一个费用支付账户;内部银行根据母公司为各子公司核定的资金额度,结合实际需要发放贷款,并对各单位定额内和超定额使用资金实行差别利率计算利息;母子公司间的资金余缺统一由内部银行进行有偿调剂和调度,把闲置现金余额降到最低限度。 (2)筹资控制系统。母公司在现金预测基础上,研究企业集团资金来源的构成方式,选择最佳的筹资方式。资金的筹集应与使用相结合,并与企业集团的综合偿债能力相适应,不能盲目举债,增加筹资风险。因此,子公司所需资金不得擅自向外筹集,而须在企业集团内部筹集,并由母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此项业务。 (3)投资控制系统。企业集团内部的投资管理是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系统重要环节,应遵循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事前定目标、定制度、定操作程序;事中严格遵循制度、程度的要求进行;事后进行跟踪、考核,并反馈结果、意见,以利改进财务控制。 (4)财务信息控制系统。企业集团母子公司间财务信息是否畅通,关系到整个财务控制系统的运行效率。有效的财务信息控制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利用财务网络电算化,强化财务信息报告制度。母公司应制定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制度,包括事前报告制度和事后报告制度。各子公司在进行重大经营决策前,必须事前向母公司报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为财务网络电算化提供了可能,为提高企业集团公司财务信息的有效性、及时性创造了现实条件。其优点主要体现在:记账凭证录入分布在各工作站上同时进行,提高了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各子系统可以自动转账,形成统一的总账库,减轻转账工作量,既增加了转账的准确率,又提高了转账速度;主管领导可方便查询各种财务数据,并通过应用软件随时制成各类统计分析资料与财务分析报告,为高层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数据。 ②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在企业集团公司治理结构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子公司的审计有外部审计和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对子公司年度报表的审计属于外部审计。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则主要应由企业集团公司的审计部门负责进行。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不仅在于监督子公司财务工作,也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也是监督、控制内部其他环节的主要力量。 参考文献 [1] 张小琴.集团公司财务控制体系研究[J].交通财会.2004,(7). [2] 周密,张曾莲.论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模式的选择[J].财会月刊.2005,(14) [3] 李玉芳.市场经济中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探讨[J].社科纵横.2004,(2). [4] 楼萍亚.试述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J].经济师.2004,(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