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之前,朗科科技的专利授权收入一直处于上升通道。2006年至2008年,公司实现专利授权许可收入1041.16万元、2813.05万元、4009.9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9%、9.37%、16.50%。2009年,公司实现专利授权许可收入2777.67万元,降至2007年的水平,但毛利率高达99.85%。而公司另外三大业务中,毛利率最高的闪存应用产品也只有18.54%。 其实,从上市之前的2009年第四季度开始,朗科科技的专利授权许可收入便开始急剧下降。2009年1至9月,公司实现专利授权许可收入2408.48万元,至年底,这一数字为2777.67万元,这意味着第四季度公司该项收入仅为369.19万元,远低于此前的平均水平。今年上半年,公司该项收入也仅为613.56万元,同比下滑45.7%,相反,该业务的成本却增长428.26%,这无疑是导致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 由于朗科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财务数据刚好截至2009年9月30日,如果再往后延迟一个季度,不知朗科科技的申请是否会横生波折? 此外,一系列利空消息也接踵而至。今年4月,公司“优盘”商标被认定为商品通用名称,予以撤销注册;7月8日,公司公告称与金士顿签订的4年专利授权许可合同已于7月6日终止,此合同为公司重大专利合同,对利润具有重大影响,目前双方就合同续签仍在进行协商,尚未有结果。 财经评论员苏培科指出,那些在上市前呈现高速增长的创业板公司,实际上大部分有业绩“包装”的成分,一旦完成上市圈钱,就开始回归真实,业绩出现巨大的滑坡。 对于该说法,公司方面以成晓华近期非常忙,也无意接受采访为由拒绝予以回应。 虚假增资埋隐患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公司两位创始人在公司成立之初曾虚假增资。 公开资料显示,1999年5月,邓国顺、成晓华、沈文媛共同出资成立朗科电脑,法定代表人为邓国顺,注册资本30万元,其中邓国顺、成晓华分别现金出资14.85万元,各占股权比例49.50%,沈文媛出资0.30万元,占股权比例1%。2000年6月,沈文媛将其所持1%股权分别转让给邓国顺及成晓华各0.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邓国顺和成晓华分别持有朗科电脑50%股权。 2000年8月,公司更名为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引进外国投资者。邓国顺、成晓华分别将其所持朗科有限8.5%、11.5%的股权转让给Trek 2000 International Ltd.。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30万元增加到508万元,邓国顺增资198.37万元,其中以专利权作价97万元,现金增资101.37万元;成晓华增资184.03万元,其中以专利权作价81万元。 正是这次增资,使得公司的股东间产生了隔阂。 据了解,邓国顺、成晓华用于出资的专利权分别是申请号为第99240761.3号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装置”及第ZL99335617.6号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快闪电子存储盘”。 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状态检索系统发现,99240761.3号专利的授权日为2000年11月8日,这意味着,在对朗科有限增资时,邓国顺尚未拿到该专利的授权。2002年8月21日,该专利权被邓国顺主动放弃。成晓华用于增资的ZL99335617.6号专利权授权日期为2000年4月12日,该专利权同样在2002年11月20日被终止,终止原因是未缴年费。 此外,在此次出资过程中,邓国顺、成晓华以专利权出资均未经评估,不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经保荐机构核查,作为本次出资的专利权一直未转移至朗科有限名下。 公司称,因99240761.3号专利被随后的第ZL99117225.6号专利所覆盖,而第ZL99335617.6号专利不再具有市场竞争力,邓国顺、成晓华分别于2002年1月22日和2002年9月30日放弃上述两项用作出资的专利,因而导致上述两项专利不能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 这也意味着,邓国顺、成晓华二人已构成虚假增资。 2002年7月24日,邓国顺和成晓华获得ZL99117225.6号专利授权。7月26日,二人与朗科有限签署《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将该专利授权朗科有限使用,授权性质为排他许可,许可期限为2002年7月24日至2019年11月13日,许可使用费为人民币178万元。直到2008年6月27日,二人才将该专利无偿转让给朗科有限。 尽管邓国顺、成晓华二人未向公司收取该等许可使用费,但相关法律人士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因此,此次增资已违反《公司法》。此外,排他许可属于使用权许可,而非所有权转让。 直到2004年8月,经朗科有限股东会决议,邓国顺、成晓华将其无形资产出资变更为现金出资。邓国顺、成晓华分别将其作价人民币97万元、81万元的无形资产出资变更为货币资金出资。 在此期间,王全祥、向锋、先后通过增资入股朗科有限,邓国顺、成晓华二人的行为显然对其他股东构成利益伤害。据悉,王全祥等股东一度曾向深圳市法院对邓国顺“虚假入资”进行诉讼,Trek 2000 International Ltd。和深创投也先后退出。 盈利模式或转型 申万一分析师认为,从朗科科技的例子可以看出,创业板部分上市公司业务单一,使得其主营收入风险增大,不能承担太大的风险,这是公司发展壮大的硬伤。iSuppli资深分析师顾文军也指出,如果公司产品不能占据市场主动,单纯依靠专利授权收入,这种商业模式要想持续很难。 业内有一种说法是,高通模式是朗科模式的高级阶段。但分析人士认为,高通的定价能力远强于朗科,从专利网的覆盖面来看,高通的专利网覆盖整个CDMA技术,包括CDMA2000、WCDMA/OFDM(A),只要市场参与者进入遵循CDMA标准的无线通讯领域,就不能绕过高通的专利网;而朗科主要覆盖闪存盘技术,对闪存盘之外的闪存主流应用领域的技术还不具备控制力,也就是说,市场主体进入闪存盘之外的主流应用领域,无需经过朗科的专利网。 此外,虽然高通通过专利授权获取了高额的利润,但其手机芯片出货量依然排名全球第一。而朗科在闪存产品市场上的占有率,远远落后于金士顿、PNY、爱国者等品牌。(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