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中,“国酒茅台”的广告无处不见,在航空杂志上、在广播电视、网络、书刊报纸上、在茅台酒的外包装上。 “国酒”茅台中的“国酒”涉及虚假宣传吗?刘德文给记者的一份资料提到: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曾于2001、2006、2007年3次提出“国酒”商标注册申请,但均遭驳回。申请号为1991120、1991122和5514889的“国酒茅台”商标在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上显示“商标已无效”。 随后,记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网站中对材料中提到的3个申请号进行商标查询发现,这三个同为33类号的申请号申请人均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而申请的商标确实为“国酒茅台”,不过三个申请号的最终查询结果却都显示为“商标已无效”。 “已无效”是否意味着“国酒茅台”的商标曾经申请成功?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工作人员得知,“国酒茅台”注册次数一共有9次,最近的注册时间显示为2010年6月9日,而最早的则要追溯到2001年9月13日,不过9次注册却只有两项结果:“商标已无效”、“没有符合条件的查询结果”。商标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表明“国酒茅台”的注册申请被完全驳回。 “国酒”茅台已不是第一次被控告。2006年,《信息日报》报道江西消费者状告茅台自称“国酒”虚假宣传掀起轩然大波,虽然最终于都县人民法院受理并立案,不过最终审理结果并未曝光。《信息日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