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创业带动就业”及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进一步搭建资本和项目交流与对接的平台,吸引更多的优秀创业人才、团队和项目来杭,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举办“赛伯乐杯”第二届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0年10月—2011年5月。 二、参赛对象 全国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同时欢迎港、澳、台地区高校大学生及海外高校的中国留学生参赛。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或2009年后(含)毕业的大学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 2.港、澳、台地区高校在校大学生或2009年后(含)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的大学生; 3.在海外高校留学的中国学生或2009年后(含)在海外高校毕业的回国人员。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选题应立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 2.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根据事实情况,由第二届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根据事实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 (二)参赛方式。 1.参赛者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4人。 2.参赛团队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6日—2011年1月6日。 2.报名方式: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杭州人才网(http://www.hzrc.com)]。 3.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335号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联系电话:0571-85173510,85173522 ,邮编:310006;E-mail:[email protected]。 (二)赛程安排。 大赛赛事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各环节评审结果将在杭州人才网上公布。大赛评审团主要由创投专家、知名企业人士、高校教授、科技专家等组成。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产生特等奖2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32名。特等奖奖金3万元,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万元、1万元、5000元。设大赛优秀组织奖35个,奖金各3000元。 五、配套政策 (一)依托获奖项目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企业,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并按照《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资金操作办法(试行)》(杭人〔2009〕365号),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无偿资助。获奖项目在大赛结束前已获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且额度低于杭人〔2009〕365号文件规定的资助标准,可重新提出申请,对其差额予以补足。 (二)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的获奖项目,组委会办公室将向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优先推荐。 (三)对获奖的项目团队,优先向有关创业投资机构推荐。为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对优秀项目进行投资,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在杭落地项目,杭州市科技专项资金将按创投机构实际投入额的25%予以配套资助,资助最高可达50万元。 (四)对在杭落地并获得创业投资的项目,由杭州市,区、县(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30%以内的比例进行跟进投资,具体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37号)精神执行。 (五)获奖项目团队成立初创企业,可优先向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企业入孵后申请杭州市种子资金,可优先给予资助。有意向来杭落地转化的企业,优先推荐入驻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六)获奖项目团队在杭州创业的,优先安排大学生创业公寓;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购引进人才专项住房。公安、人事等部门应为来杭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落户、人事代理等提供方便。 (七)对获奖的留学人员参赛项目,优先推荐参加杭州市留学人员在杭创业资助项目评审,并优先予以资助。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参赛留学人员还可享受我市留学回国人员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有关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优惠政策。(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