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募的结果是:上市公司需要1亿元,市场却塞给它3亿元。上市公司拿1亿元去拓展业务,另外2亿元闲置着成为托累资产运用效率的包袱。而众多没有成为“幸运儿”的创业企业只能望洋兴叹。 以乐普医疗为例,拟投资项目总的资金需求是5.17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是11.4亿元。现金与短期负债的比值叫做“速动比”,一般在1倍左右是比较合理的。2009年6月30号,乐普医疗的速动比为2.26,表明它上市前就根本不缺钱。上市后,乐普医疗的速动比竟然高达15倍,巨额现金被闲置。2007、2008两年,乐普医疗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9.7%和45.44%。2009年9月末上市净募集11.4亿元后,全年经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降至35%。2010年第三季度居然仅为5%! 与其让资金被超募进来,再用严格监管迫使它们趴在账上享受负利润。为什么不在源头上防止超募。首先就是切断承销商收益与募集资金之间的正向联系,建立负向联系。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加强对保荐人的约束,特别是对网宿科技、汉威电子、中元华电这些上市后立即“变脸”的,要追查责任,并暂时取消保荐资格。 5.估值乱哄哄 134只股票中,共有13只创业板股价最高登顶至百元以上;也有65只股票股价最低时黯然跌破发行价。截至10月27日收盘,134只股票平均收盘价为39.81元,平均市盈率高达75.89倍。市盈率超过100倍的有30家,最高的海默科技达到290倍。 对高科技、高成长公司的估值的确不可以单从以往的业绩出发。也就是说,单凭60倍的市盈率不能断定创业板就高估了。美国纳斯达克不仅有市盈率100倍的公司,还有照样卖着高价的亏损企业。区别在于,中国的创业板市场没有人对估值负责,大家都在从众。而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有6000多家做市商(Market Maker)在研究并对公司的价值负责。因为他们要同时报出一只股票的买入价和卖出价。如果经专业研究认为目标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为10元,则做市商会报出如9.8元买进,10.2元卖出。如果不研究或者故意虚报价格,比如以19.8元买入、20.2元卖出。那么持有该股的投资者会一股脑地将股票抛给这个“冤大头”。反之,如果报出5.8元买进,6.2元卖出,投资者会迅速将这个做市商“淘空”。每只股票都有3家以上的做市商,他们公开、有序、竞争性的报价,保障了交易的规范和效率。 没有引进做市商的制度“创新”,临管部门却也放弃了“窗口指导”,表示“市场的归市场,不再搞行政干预”。市场失灵之处就是行政的介入点,既然明知市场无法给创业板股票合理的定价,证监会却以“市场化”推卸责任。想干预时讲“中国特色”、不想干预时说“国际惯例”,如同披着双色斗篷。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是发现上市公司价值并让发现者负责的重要手段。 总之,前有监管层的背书,后有保荐人的鼓吹,还无需承担估值的责任,在创业板企业数量有限的情况下,一只丑小鸭都能包装成白天鹅,卖出稀世高价来。但知子莫若父,对企业业绩的了解莫过于投资者和高管们,既然质次价高,何不趁着高价先撤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