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母亲赵某为独生女偿还车贷及信用卡欠款,利用会计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司钱款18万多元。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职务侵占案件。 单身母亲赵某于2007年3月份进入其朋友陈平经营的服装有限公司担任会计。独生女儿小娇大学毕业后在家待业,期间创业与人合伙开酒吧,却被人骗了几万元钱,加上女儿小娇平日里花销不小,还用贷款买了一辆轿车。为了偿还女儿欠下的车贷及信用卡钱款数十万元,自2007年4月至2009年9月期间,赵某利用自己担任公司会计的职务便利,以及朋友对自己的信任,数十次通过少存或多取公司现金的方式,疯狂侵吞公司钱款。案发前,赵某一共侵吞了公司钱款18万多元。2009年9月份左右,陈平偶然发现交给赵某记账的1.1万元现金,在账目上仅记录了1万元,才开始对赵某有所警觉,经查账,发现其侵吞了公司数十万元钱款,遂报案,公安机关将赵某抓获归案。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赵某看到前来旁听的女儿及家属,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独生女小王看到站在被告席上的母亲,更是泣不成声,连声说是自己害了母亲。大兴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