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小学生托管加盟 福建小学生托管学校就选赢在未来 为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让群众共享发展改革成果,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经市研究,决定在我市城区小学全面实施小学生课后免费托管服务“蓓蕾计划”。经市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把开展小学生课后免费托管服务作为幸福长春建设的重要任务,整合学校、家庭、社会资源,探索实现学生免费参加、学校集中看护、社会多方参与、活动安全有序的目标模式,着力破解小学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问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免费托管。小学生课后由财政出资免费托管,任何学校、单位和个人不得借课后托管之名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2.坚持自愿参加。充分尊重家长需求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学生托管服务。 3.坚持学校主体。课后托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属地教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4.坚持资源整合。采取学校校内托管形式,注重探索盘活区域内可利用的社区、高校、社会机构以及学生家长等资源。 5.坚持循序渐进。课后托管起始阶段主要为小学生提供作业辅导服务;在此基础上,探索开展符合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具有教育性、艺术性、健身性、趣味性的活动,不断丰富托管内容,提升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二、实施范围及课后托管时间 (一)实施范围。从2017年暑假过后新学期开始,在城区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分,不含双阳区和九台区的农村学校)全面实施。 (二)托管时间。 三、托管服务内容、管理形式和程序 (一)托管服务内容。在起始阶段,以组织、辅导学生完成家庭作业为主。有条件的学校,视学校校舍、图书、设施设备等资源条件,可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技、阅读、社会实践等特色活动,并与高雅艺术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有机结合,创新并丰富课后托管内容,但不得占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二)托管管理形式。学校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课后托管形式,探索挖掘并利用社区、高等院校、专业团体、体育俱乐部、少年宫、科技馆等社会资源,完善学校少年宫的功能,有效发挥作用。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动员家长志愿者协助学校开展课后托管;深入挖掘本地人才资源的优势,筛选具备条件的志愿者组织、“五老”组织等在学校统一管理下进校参与托管。 学校也可有组织、有计划地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社会机构参与托管,但必须报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禁将课后托管全盘委托给社会机构。 学校负责对进校参与托管的社会机构和人员资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守安全底线,让学生安心、让家长放心。 (三)托管程序。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在学校公示后,确定学生名单。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托管。学校为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同时动员、引导家长为参加托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四、托管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一)课后托管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筹措。中省市直学校、民办学校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区属学校按市、区6:4比例分担,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财政部门负责筹措资金,会同教育部门分配下达资金,教育部门负责推动组织实施,共同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课后托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产生的开支,其中90%用于托管教师、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发放以及外聘社会机构和人员劳务费,10%用于学校日常公用经费。 (四)托管经费按生均每天2元核算。市财政局原则上每年12月底前,提前明确各城区下年度部分托管经费预算指标,同时按照教育部门审核汇总的当年实际托管学生人数,清算当年预算资金。各区财政部门筹措本级应负担的托管经费。 (五)托管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各城区要确保托管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课后托管经费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制发。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学生课后托管“蓓蕾计划”,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作为一项便民、利民、惠民的重要工程,纳入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要建立健全市、区、校三级联动的课后托管工作组织保障机制。全市成立小学生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学生课后托管工作谋划、指导和监督;托管工作由各城区政府负责,要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属地责任。 (二)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学校负责学生课后托管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托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工作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护,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展开。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托管的科学化水平。 (三)强化培训,探究规律。要建立一支以在校教师为主、结构合理、数量和质量满足需要的托管队伍,通过培训、学习、自修等多种方式,提高教师辅导课业、组织活动的能力。在学生课后托管实施过程中,既要注重实践经验的累积,也要注重相关理论的研究。各级教科研部门、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课后托管的课题研究,认真分析课后看护的内在规律和对教育教学的影响,逐步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课后托管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营造氛围,加强督导。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始前,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看护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建立以市、区两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后托管纳入教育督政内容;各城区教育部门要加强课后看护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实施意见,积极探索推行学生课后免费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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